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為兼顧公共服務及合理收費,以提升營運服務品質,高雄市公共腳踏車104年6月1日起調整費率

基於兼備公共服務及合理收費原則,以提升營運品質,
高雄市公共腳踏車(City Bike)自104年6月1日起調整租賃費率。


104年6月1日起新租賃費率如下:

時間
卡別
0-60
分鐘
60-90分鐘
90-120分鐘
120-150分鐘
150-180分鐘
一卡通
信用卡
0
10
20
20
20
累計
0
10
30
50
70










備註:
1.租賃費用按租賃時間計收,不足30分鐘,以30分鐘計。
2.一卡通雙向轉乘優惠方案於100年12月9日經本市空污基金核准通過。民眾搭乘捷運後,30分鐘以內騎乘公共腳踏車,仍維持第1小時內免費,若逾1小時,未足90分鐘費率為6元,之後則依照原一卡通費率計算;反向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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