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公告】親愛ㄟ市民朋友,請發揮您ㄟ愛心,勿將公務腳踏車當健身器材使用(原地當飛輪踩踏)。

親愛ㄟ市民朋友,請發揮您ㄟ愛心請勿將公務腳踏車當健身器材使用-原地當飛輪踩踏,且勿將個人的機車或腳踏車及垃圾與寵物勿放置高雄市公共腳踏車租賃站(含腳踏車菜籃),以免影響"他人"用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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