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公告】高雄市公共腳踏車車體廣告費率調整

 10581日起腳踏車車體廣告租賃費率調整如下:

項次
刊登方式
費率(//)
刊登月數
金額
1
單獨後土除
3≦刊登月數≦6
100
7≦刊登月數≦9
90
10≦刊登月數≦12
(每次以一年為限)
80
2
車體+後土除
3≦刊登月數≦6
120
7≦刊登月數≦9
110
10≦刊登月數≦12
 (每次以一年為限)
100

1. 車體廣告須搭配後土除廣告刊登,不可單獨刊登,另廠商亦可選擇只刊登後土除廣告,以維持公共腳踏車美觀性與整體性。

2.申請刊登下限:車輛數100輛以上、刊登期3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2. 本費率自1058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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